原來看書真的要「學」 跳至主要內容

支持本網站

支持本網站

你的支持是本網站繼續下去的動力! 你可掃描以下QR Code 或點擊: Paypal 或 Buy me a coffee 支持本站。 所有捐助均在 Paypal 及 Buy me a coffee 平台進行,保安及個人資料受到保護,平台均支援大部份信用卡及不同貨幣。 感謝你們的支持!🙏🏻

原來看書真的要「學」

我有一位認識了很多年的朋友,他比我年長很多,大概是我媽媽的年紀。在我眼中他是一位非常有智慧、聰明、有眼光、有知性而且成功的人。如果說他是我的mentor ,應該會更貼切,所以我很尊敬 (欣賞他)。


近日言談間,他說:「因為你是一個很聰明的人,教你不容易。」

被一位我認為很聰明的人讚聰明是何等榮幸的事,加上數十年來我都不知道他有這樣的看法。


感到非常榮幸之後,我第一個反應是,他為何會認為我聰明?我認為自己是一個完全不聰明的人; 讀書成績平庸,沒有成就,一事無成 (絕對沒有謙虛成份)就連 (我最近才發現)看書也不會。



我為什麼會這樣說呢?


最近看了一本書的書評,書名是 《最高學以致用法, 讓學習發揮最大成果的輸出大全》,作者是樺澤紫苑。




其中一位讀者這樣說:




很同意他說 「以前一直覺得看多點書,吸收多點不同的知識,才會成長。但回頭過看,我是看了很多書,但被問起書的內容是什麼?我卻說不出來。」


另一位讀者引用尼采的說話亦非常有意思:"比起一個月閱讀十本書沒寫下筆記,和閱讀三本書並且寫下了讀後感,前者和後者哪邊能學到的更多?"


我們經常不自覺地跌進「數量」的執迷。



*書評全擇錄自讀墨


我不能認同更多,因為這情況也出現在我的身上,唯獨是我知道輸出這回事,只是不知其重要性。利申我還未看這本書的,資訊是來自書評及簡介。


作者給我們的七個建議:

  1. 寫日記
  2. 記錄健康狀態
  3. 寫讀後感想
  4. 發送情報
  5. 在社群媒體上發文
  6. 寫部落格
  7. 寫興趣


驚訝以上7 點我全都有做,而且是喜歡做的事,只是沒有很積極,沒有目標地做。 最近深深明白到閱讀不只是拿本書來看,看完就算。這樣是沒有意思的。當然也視乎書的種類吧,或許笑話及fiction 未必需要做筆記。其實看書後期的功夫不比看書時少,還未計書中自己不懂的人或事,後期research這個才花時間。所以真正的閱讀是要「學」的,是要人「教」。那便不會如我一樣過了十幾年才悟出這道理,所以我哪裡聰明,簡直蠢到不得了!


有效的閱讀,除了做筆記,寫讀後感之外,還要複習筆記,特別是完成書後的一兩個禮拜內的複習,直至真正入腦、消化,並能「輸出」/「用」。這個道理跟學生字一樣,我一直以為學很多生字,死背,能記下便很厲害, 但完全是不會用的(output),這跟書評中看書數量的情況完全一樣,根本一直就錯重點!


介紹一個我用了很多年的 app : Evernote


我會用它來記錄筆記,它的好處是搜尋功能;有時記得一部份又忘記一部份,search 功能便大派用場; 而且Evernote 容易傳取,跨平台同步; 資料紀錄一目了然。


剛買了 《最高學以致用法, 讓學習發揮最大成果的輸出大全》的電子書,很期待哦!


留言

此網誌的熱門文章

我在政府一年零八個月的荒誕經歷

在政府工作一年零八個月,當中的光怪陸離,荒謬絕倫,令我大開眼界,目瞪口呆 ,不斷挑戰我的接受能力與底線。自認忍耐力算高,但在這段時間裡,發生的不合常理與荒誕事,好像在蠶蝕和扭曲我的價值觀,讓我成為他們同類,要我相信太陽是從西方升起。 最可怕是當你和周遭的人說:「太陽不是從西方升起的」,其他人會說你錯。在政府的世界,他們好像創建了另一套思想邏輯,而這套邏輯正與世界相反。 當遇上不合情理或反智的事,你會感到驚訝,但其他人卻若無其事, 於是懷疑自己是否有問題, 如果有這樣的想法,相信已觸及警戒線,此地不宜久留。 當不合理的事經常發生,周遭的人習以為常。每次我表達不滿,工作多年的同事則輕描淡寫地說:「係咁㗎啦!你慢慢就會慣。」 慣?我就是不要慣? 難道為了錢就可以顛倒是非,指鹿為馬違背良心? 高薪的確難以抗拒,但除了高薪外,我看不到其他可取值得我驕傲的地方。僵化自大傲慢官僚,脫節離地, 這樣錢買不了我的靈魂與良知, 還有我寶貴的時間 。 在政府工作,最大感受是政府創造了另一個與現實相違的體系,那種逆施的氛圍,不斷挑戰你認為正確價值觀。政府裡的公務員似乎忘了自己是公僕,為市民服務;反之是一股高高在上、自命不凡的氣燄,認為自己出類拔萃,高人一等,還是一群井底蛙? 高級同事被稱為「阿 sir 、 madam 」; 某高層開會不會告訴你時間, 而是告訴你甚麼時候在會議室外等候,   情況有點像病人看醫生,一堆一堆年薪過百萬的專業人士站在會議室外等候呼召。 你的時間寶貴, 難道其他人的時間就不寶貴? 公務員的薪酬是公帑, 作為公僕, 錢應用得其所,而不是宮廷式的階級遊戲,揣摸主子的心意, 博取歡心,做事不是為社會,只是為萬人之上, 嘔心。 以下是我短短時間的所見所聞: 小強 第一天上班,走進自己的座位,地毯上是近十隻風乾的曱甴屍體。看看牆角、檯角,貼滿了過期的曱甴屋,大概知道這裡的衞生狀況。地毯上還有一個印,後來知道是當年同事打破了一樽食油留下的, 為甚麼會有食油??? 其後還會看到小強在鍵盤縫遊走, 回到公司便會敏感,臉上長出痕癢的紅斑 ........ 電話 在我身處的部門內,連電話也要分階級;一般職員用的是 90 年代的款式(雖然我們身處

給患有濕疹的人士- 中醫

以下是自己的經驗分享,希望對現在受濕疹困擾的朋友有幫助。 本人自小患有濕疹,但在中學其間自動好轉。穩定情況維持了大概 10  年。 去年夏天,額頭開始脫皮,起初以為是乾燥所致,一直以潤膚膏解決,但情況持續並趨嚴重,  後來擴至身體, 手腳, 確定為濕疹復發。 病徵: 一般: 手腳 ( 特別是關節) 出現紅疹,  痕癢甚至流血水,因此製成很多傷口。    面部: 紅、腫脹, 嚴重時發熱, 出現頭重以發燒感冒症狀。 身體乏力, 很重的感覺。 其間因效果不理想而轉了好幾個皮膚科醫生。他們一般以類固醇葯膏, 敏感葯(嚴重時需服食類固醇)。西醫一般能在快速的時間消除病 癥 ,回復正常狀態。但亦不是所有專科醫生也能達到理想效果。但換來的副作用是皮膚變薄 (即更易受感染), 抗藥性增強 (即藥份量會增大才能達到效果)。 當中一位有名的醫生, 診金加一星期藥是 HKD 1700, 但情況未有改善。 其中還是試了三個醫生,情況才得到控制。所以希望有濕疹或其他皮膚問題的朋友,雖然醫生一般都是朋友介紹, 但經本人的經驗, 效果好視乎你跟醫生夾唔夾,這絕對是一個非理性的問題。所以看你的彩數,要有心理準備要不停試驗。那時的心情是很無奈及無助,而且會有點絕望的感覺。再加上皮膚科醫生收費一點也不便宜, 真的很無奈。 經驗是西醫能很快消除病癥而且立刻令你舒服起來。但問題是很快會復發,而且會比上次嚴重。形成西醫常見的問題----治標唔治本。問題反複困擾了差不多一年了。 第一位中醫 - 其間看過一位位於灣仔的中醫。那位中醫除了皮膚,幫助女性懷孕亦很有名。外敷內服同時進行,亦要戒 蝦,蟹,菇類 。除此以外也沒有特別要戒了。效果顯著亦快,但收費不輕,一星期藥加診金 $1000。 但隨著日子,身體好像習慣了中藥,效果亦沒有起初顯著。吃了三星期後,突然又復發。從此再沒有看那位中醫了。但我仍覺得他可推介給有濕疹或其他問題的朋友。    第二位中醫- 東華醫院 由於情況反覆,經一位西醫介紹試醫院的中醫,於是去了東華醫院了。收費合理,運作有序,預約方便簡單還設有專科。 診金連藥費$ 140 。第一次開三天 藥 ,先試效果。皮膚科由一位富經驗由中國來港及一位年輕負責,相信是香港中文大學中醫畢業生分別在不同日子註診。由於沒有經驗,沒有指定醫生便被派到那個較年輕的醫生。

閱讀有時

生有時,死有時;聚有時,散有時,原來看書也有時, 看書也說緣份 。 2009 年初次到台北旅遊,到大名鼎鼎的誠品朝聖。當時 村上春樹 新書《1Q84》正熱賣,壯觀書牆遍佈店內,湊熱鬧買了一本回家。 《1Q84》一書兩冊,每 冊約四百頁 。當年回家後,翻兩翻放回書架,從此便沒有再打開。日文 原來 有詞語 ( 「 積ん読」) 形容 那些只會買書(儲書)而不看書的人,當時我應該是這種; 屋內放滿大大小小的書,看似非常有文化修養,實情是一本書都沒看過。 很多人都說讀 村上春樹 的作品一定要有耐性,看第一 冊時,看了三分二根本不知在說什麼,兩個看似互不關係的故事互相穿插,很不容易撐到 305頁才有丁點眉目,當年就是欠缺這份耐性 。 ******* 2016 年,從收音機聽到主持人提起《動物農莊》裡的豬,就這簡單的一句使我借了 《動物農莊》來看,更愛上了這本書。就是這樣,2017 年我又看了 《1984》,同樣喜歡到不得了。 看畢 《1984》幾個月後,偶爾發現了原來 村上春樹 也很喜歡   《1984》, 亦是因為 《1984》創作了《 1Q84》,靈機一觸才喚起原來我也有 《 1Q84》。 閒置了8年的《 1Q84》安然在書架上不慌不忙地靜候我再次想起它。我從書架把它拿下,它如8 年前一樣,沒有被翻過的痕跡,不過頁頂已留下了被煙燻過的黃了。 快速把書翻一翻,發現了失蹤多年的書簽,還有一張泛黃的登機證, 證上的字已褪色,若隱若現地顯示是從台灣到香港的飛機,2010年2月2日。沒想過書內竟然藏了時間的見證,望著那 褪色的登機證一下子好像記起了當日的一切,包括溫度與空氣的味道。 意外又驚喜,或許上一次看 《 1Q84》便是那天。 ******* 早前提過我所喜歡的樂手有無形的關係彼此連繫著。當你喜歡一個樂手( 樂手1)  ,從他的歌中會發現他喜歡的歌手或歌曲(例如改編的英文曲,引起你發挖原唱歌手)。 樂手1 是通往無垠音樂領域的一扇門,跨過這扇門後,把你連繫到 樂手1 所喜歡 的歌手。因為你喜歡 樂手1  , 樂手1   喜歡的你或許也會喜歡。 我沒有在葉德嫻活躍的年代聽她的音樂,近年憑黃凱勤於演唱會唱《不再分離》而發現原唱者是 葉德嫻; 而 《不再分離》的原曲是 Patti Austin 的 <Say you love me>